|
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6年5月8日至12日集中组织报名,以后每周上午照常报名,截止到5月26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请于9月下旬(双休日除外)起,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点凭报名受理单领取准考证。
3、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21日(星期六)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中、初级) 下午2:00—5: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4、成绩公布时间:2007年1月上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16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5、领取资格证书时间:2007年2月上旬起,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报名地点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地点设在三明市物质大厦6层。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须注明从事出版专业工作年限)、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需原件),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2、认真填涂申报表和信息卡,有关填涂方法见本手册《填表、涂卡说明》。 3、考试报名费按每科55元标准收取。 四、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中、初级。初级科目为《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科目为《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五、考试地点 我省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条件 根据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一) 报考初级资格,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考中级资格,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七、免试条件 在本规定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它事项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适用于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出版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该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3、出版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原则。通过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出版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出版专业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出版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4、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件》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 5、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职务。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2科,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的计算器。各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十、考试用书 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可向各报名点征订,具体书目、单价详见征订单
|